依民法第1030-1條之規定,「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」,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,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,如有剩餘,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,應平均分配。
除了離婚會讓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外,若配偶死亡,也是屬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的狀況之一,因此也是可以聲請剩餘財產分配的喔!
在遺產分配前,配偶可以先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,從遺產中扣除因此項權利取得的財產後,配偶可以再以「繼承人」的身分參與遺產分配。
有關於遺產分配的訴訟通常牽扯金額較大,且較複雜,歡迎訴訟前先來電進行諮詢,了解詳細狀況,避免權益受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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